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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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牙克石(满语)意为“要塞”。史称扎敦昂昂、雅克萨。百年前是索伦旗游牧、狩猎的地方,清朝雍正十年在此设立驿站。1901年中东铁路西线通车,设牙克石停车站。1950年设立喜桂图旗(喜桂图是蒙语,意为森林),1983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撤旗建市(县级)。牙克石市位于大兴安岭北段,呼伦贝尔草原东端。南临扎兰屯市、北靠根河市,东接鄂伦春自治旗、阿荣旗,西邻额尔古纳市、陈巴尔虎旗、鄂温克自治旗。南北长352公里,东西宽147公里,海拔600米至1000米之间。面积27,590平方公里,人口403,984人,民族24个。牙克石市辖12镇,6个街道办事处。驻在单位有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和所属的6个林业局;海拉尔铁路分局所辖的88个站所;呼伦贝尔市辖3个林业局,3个国营农牧场。牙克石市辖6个街道、12个镇:胜利街道、红旗街道、新工街道、永兴街道、建设街道、暖泉街道、牧原镇、免渡河镇、乌奴耳镇、博克图镇、巴林镇、绰源镇、塔尔气镇、煤田镇、汇流河电厂、岩山、乌尔其汉镇、库都尔镇、新帐房镇、图里河镇、西尼气镇、伊图里河镇。境内有:莫拐农场、牙克石八号农场、免渡河农场。